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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与行政相对人签订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0-7-26] 来源:静海 局办公室


 

    为扎实开展动物检疫监督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全面推行行政相对人承诺制,努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前,静海畜牧水产中心与全县37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的第三批行政相对单位和个人签订了履行法律义务的承诺书。承诺内容主要包括有:遵守国家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对病死动物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遵守从外省调运动物的规定;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不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和违禁药物;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和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调运畜禽,供屠宰的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并出具质量安全检测证明等相关规定。与相对人签订承诺书既是一种法律法规的宣传,也是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管理,促进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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