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从源头控制牛奶安全隐患,切实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按照(津畜牧【2010】76号)“天津市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做好了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监管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制定了《静海县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由兽医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局食安办执法人员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并分别从自查、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认真实施。三是对全县19个奶牛养殖场(小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奶牛养殖、生鲜乳收购和奶牛用药等环节。通过检查,我县各奶牛养殖场(小区)基本按照无公害标准饲养奶牛,养殖记录完整;生鲜乳收购站基本达到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认真执行了休药期制度,收购和销售环节都进行了常规检测,三项记录完整,无收购散养奶牛的生鲜乳行为;奶牛用药基本符合兽药使用规定,经检查未发现违禁药物,各奶牛养殖场(小区)内的兽医服务组织用药秩序良好。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9台次,执法人员36人次。